医疗纠纷求助
家属在某三甲医院呼吸科 ICU 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医疗事件,具体事件如下: 2 月 1 日 11 时 45 分左右的一次吸痰过程中,患者突然心跳骤停,后可能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陷入重度昏迷至今,由于抢救后患者被移入家属无法看护的大病房,医生隐瞒病情,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期间还做气切手术,给人希望,直到 2 月 11 日医生说病情严重甚至会永远醒不来,才意识到严重,后来在家属的要求下才在 2 月 12 日转入小病房,家属在陪护中突然意识到可能当时就由于缺氧造成脑部永久性损伤,于是后来在 2 月 20 日找王主任沟通这个情况,当时焦点还集中在心跳骤停是否跟吸痰有关,王主任并未否认吸痰过程发生心跳骤停的情况,只是极力否认吸痰跟心跳骤停的因果关系,并且不给看病历,以及毫无对家属的同情心。2 月 21 日下午向医务处提交材料,然后封存病历,封存病历的时候发现抢救记录上并未写吸痰过程,直接写患者突发血氧下降,心跳骤停,然后抢救。等我们刚回到病房不久,随后王主任跑到病房说取消小病房,所有病人转移到大病房,意图强制剥夺家属的看护权,被我们当场拒绝。后来陆续通过保安、其他小病房家属、民警来对家属进行骚扰。2 月 22 日向 12320 反映该问题,下午我们到医生办公室要求主治医生对病历添加吸痰过程被拒绝,让其当场打电话给吸痰护士求证也被拒绝,当场报警,警察来后说这是卫健委负责就走了。2 月 23 日又向医务处单独提交了调取监控的申请。2 月 24 日上班第一天才给把封存的病历复印,这时候看到护理记录单上面也缺失了那次吸痰记录。 我真的很难想象,居然为了逃避责任,居然公然做出伪造篡改病历这种违法的事情。 目前家属还在小病房内深度昏迷中,医务处故意拖延,尚未得到书面回复,口头中得知的是监控未开启,监护仪以及呼吸机历史数据就说不清楚。(监护仪的型号是 mindray BeneVision M17 ,呼吸机型号是 mindray SV600) 期间打了几次 12320 询问进展,就说已转给属地卫健委,是办理状态中,但是我们从未得到卫健委的联系。
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?请广大网友帮忙出谋划策,谢谢了🙏🙏🙏
补充:吸痰的时候有两位家属陪护
提交给医务处的材料是下面两张图片
https://i.imgur.com/CuhZ6Ns.jpeg
https://i.imgur.com/9YBusNx.jpeg
抢救记录单如下
找律师和三方评估机构,比上网靠谱
说句不好听的,本来希望就很渺茫,自己要有心理准备。